宜春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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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自2014年9月15日起,宜春正式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尚未过期的旧版港澳通行证仍可继续使用。新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条件与原(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同。

1.拥有宜春市户籍。

2.已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江西省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

宜春市办理港澳通行证注意事项

宜春电子港澳通行证的特性及好处

宜春旧版港澳通行证更换电子版的方法

办理材料

1、确认为本市户籍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预留4页以上空白签注页)

2、网上提交身份信息和申请材料

3、根据公安机关预审意见完成缴费及提交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宜春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宜春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指南

宜春电子港澳通行证自助通关须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办理地点

根据公安机关预审意见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

宜春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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