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和报销标准

导语 宜春市大病医疗保险筹资和报销标准是多少?

  其中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转外诊为70%。参保年度内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2万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0.5%左右为标准进行筹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含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大病医保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职工大病医保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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