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导语 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99号)及《关于贯彻赣人社发〔2012〕99号文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2012〕302号)文件,2013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分六档确定,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暂按3270元/月执行。据此明确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如下:
项目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档 第五档 第六档
月缴费基数(元) 1310 1970 2620 3270 6540 9810
月缴费金额(元) 262 394 524 654 1308 1962
年缴费金额(元) 3144 4728 6288 7848 15696 2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