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就业培训办事指南

  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指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为适应就业和再就业形势的需要,按照国际化“SYB”教学程序,通过“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组织实施的一种培训形式,对有意愿创办企业和有条件创办小额贷款的杠杆作用,扶持和打造一批适应市场的“小老板”,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一、扶持对象

  1、失业、下岗人员;

  2、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凭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证明;

  3、小型私营企业或城市工业企业等负责人。

  二、申请培训须提供材料

  1、下岗、失业人员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2、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凭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证明;

  3、新办劳服企业负责人,凭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4、小型私营企业或城市工业企业负责人凭工商部门证明。

  申请者可凭上述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办理报名手续。

  职业技能培训

  凡进入劳动年龄,初中以上文化,具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均可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加特种作业技能培训的人员须年满18周岁)。

  申请参加培训的人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

  二、城镇失业人员凭《江西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或身份证 ;

  三、农村劳动者凭身份证。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实行免费。

  市就业局训练中心常年开设有:电工、电焊、二氧化碳焊、氩弧焊、数控车床、电脑、厨师、美容美发、服装、酒店服务、家政服务等30多个培训项目可供选择,中心实行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考核发证“一条龙”服务。

  申请培训者可到市劳动力中心市场二楼西侧或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双桥北端协同宾馆旁)办理报名手续,培训结业后,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进入劳动力市场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0795-3222532

  监督电话:3216742

  办理地址:市就业局培训科(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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