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半年宜春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导语 2013年下半年宜春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条件。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6至17日(8: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宜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火车站旁)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1:3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职位。

  5、笔试报名费:100元/人(收费依据: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29日8:00—17:30,宜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实行百分制。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观题、客观题搭配。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4、公开招聘职位数为4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公开招聘职位数为5个的,面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人确定;公开招聘职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如果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工作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2、体检合格后,由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和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3、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4、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5、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试结果及其它有关事项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ycldbz.gov.cn)及宜春人事考试网(www.0795.jxpta.com)公示。

  招聘咨询电话:

  宜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5-327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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